网站首页 ┊ 网站导航 ┊ 再生服务 ┊ 国际系统 ┊ 手机版
再生塑料网
再生塑料业第一商务平台
供应 采购 现货 合作 公司库 环保审批 进口统计 培训 人才 百科 再生宝 子
站
PETPPPA PVC HDPE PMMA
价格 指数 快递 原料 知识库 网上学院 商务资料 资讯 论坛 博客 知道 ABSPC PSPOM LDPE 机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库 > 外贸进口 >> 紧急求购请拨打热线:400-809-2099   vip@zssl.net
 
基本资料:行业资料 塑机样本 原料参数 企业资料 贸易进口
怎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发布日期:2006/1/8   1266人次浏览    【 双击鼠标滚屏 】
 
 

什么叫“出口外汇核销单”



 “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怎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①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补偿的出口,出口单位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有关补偿贸易合同、有关进口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裣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补偿出口额满和补偿期满后,外汇管理部门将对新增出口按一般贸易逐笔核销收汇

②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 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出口单位将核销单丢失该怎么办


如出口单位将核销单丢失,必须立即向发放核销单的外汇管理部门报告所丢失的核销单编号,并通过报纸发表声明,该核销单即行作废。

 相 关 信 息 
•
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2006-1- 8
•
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2006-1- 8
•
贸易合同中相关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的申领 2006-1- 8
•
贸易合同中相关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的申领 2006-1- 8
•
免税店销售货物的退税手续 2006-1- 8
•
免税店销售货物的退税手续 2006-1- 8
•
如何计算不予退税出口货物的应纳税额 2006-1- 8
•
如何计算不予退税出口货物的应纳税额 2006-1- 8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    风险自负!
金牌通全站广告位
品牌通全站广告位

  再生服务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动态| 友情链接
客服专线:400-809-2099(转11)    E-mail:1984942759@qq.com
业务咨询QQ:1984942759   www.zssl.net @ 2013-2020 耗费7,143.799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