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导航 ┊ 再生服务 ┊ 国际系统 ┊ 手机版
再生塑料网
再生塑料业第一商务平台
供应 采购 现货 合作 公司库 环保审批 进口统计 培训 人才 百科 再生宝 子
站
PETPPPA PVC HDPE PMMA
价格 指数 快递 原料 知识库 网上学院 商务资料 资讯 论坛 博客 知道 ABSPC PSPOM LDPE 机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库 > 外贸进口 >> 紧急求购请拨打热线:400-809-2099   vip@zssl.net
 
基本资料:行业资料 塑机样本 原料参数 企业资料 贸易进口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二十五)

  发布日期:2006/1/12   957人次浏览    【 双击鼠标滚屏 】
 
 
注24                 关于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问题解释。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退(免)税
    执行日期:1995年7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

综合上述政策:(1)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无论是否有进出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2)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企业(无论是否有进出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实行免税办法。(3)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仍实行“免、退”税办法。(4)小规模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实行免税办法

 相 关 信 息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二十一) 2006-1- 12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二十一) 2006-1- 12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二十) 2006-1- 12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二十) 2006-1- 12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十一) 2006-1- 12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十一) 2006-1- 12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十六) 2006-1- 12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十六) 2006-1- 12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    风险自负!
金牌通全站广告位
品牌通全站广告位

  再生服务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动态| 友情链接
客服专线:400-809-2099(转11)    E-mail:1984942759@qq.com
业务咨询QQ:1984942759   www.zssl.net @ 2013-2020 耗费1,730.469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