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导航 ┊ 再生服务 ┊ 国际系统 ┊ 手机版
再生塑料网
再生塑料业第一商务平台
供应 采购 现货 合作 公司库 环保审批 进口统计 培训 人才 百科 再生宝 子
站
PETPPPA PVC HDPE PMMA
价格 指数 快递 原料 知识库 网上学院 商务资料 资讯 论坛 博客 知道 ABSPC PSPOM LDPE 机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库 > 外贸进口 >> 紧急求购请拨打热线:400-809-2099   vip@zssl.net
 
基本资料:行业资料 塑机样本 原料参数 企业资料 贸易进口
国家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的电器

  发布日期:2006/1/12   1912人次浏览    【 双击鼠标滚屏 】
 
 
家用电器安全要求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要求。因此,国家标准把对家用电器的安全要求作为强制性的 规定。在执行标准时,家用电器的安全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当涉及到安全要求的条款时,只能按规定的标准进 行检验,而不能以任意技术条款写入合同中。在对外贸易方面,我国按国际惯例对进口家用电器执行《进口安全 质量许可证》。对于进口家用电器:
1、对产品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进行型式试验;
2、对生产企业进行工厂生 产管理等方面的工厂审查;
3、对进口的家用电器须到商检机构报验,并实施检验。  

 相 关 信 息 
•
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 2006-1- 12
•
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 2006-1- 12
•
普惠制产地证和中国原产地证 2006-1- 12
•
普惠制产地证和中国原产地证 2006-1- 12
•
商检证书的性质和作用 2006-1- 12
•
商检证书的性质和作用 2006-1- 12
•
进出口商品报验的性质 2006-1- 12
•
进出口商品报验的性质 2006-1- 12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    风险自负!
金牌通全站广告位
品牌通全站广告位

  再生服务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动态| 友情链接
客服专线:400-809-2099(转11)    E-mail:1984942759@qq.com
业务咨询QQ:1984942759   www.zssl.net @ 2013-2020 耗费4,746.094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