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导航 ┊ 再生服务 ┊ 国际系统 ┊ 手机版
再生塑料网
再生塑料业第一商务平台
供应 采购 现货 合作 公司库 环保审批 进口统计 培训 人才 百科 再生宝 子
站
PETPPPA PVC HDPE PMMA
价格 指数 快递 原料 知识库 网上学院 商务资料 资讯 论坛 博客 知道 ABSPC PSPOM LDPE 机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库 > 外贸进口 >> 紧急求购请拨打热线:400-809-2099   vip@zssl.net
 
基本资料:行业资料 塑机样本 原料参数 企业资料 贸易进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恢复柴油出口退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14   1183人次浏览    【 双击鼠标滚屏 】
 
   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家经贸委下达的出口计划内的一般贸易出口柴油恢复退税。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退税率为13%;消费税按照法定税额退(免)税

二、柴油出口退税政策从1999年12月1日起恢复执行,具体执行时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上海关注明的离境日期为准。1999年12月1日及以后向海关报关并出口的柴油,海关应按规定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

请遵照执行



 相 关 信 息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税收管理严防骗税案件发生的通知 2006-1- 1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税收管理严防骗税案件发生的通知 2006-1- 1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1- 1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1- 1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审批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办法有关情况的通知 2006-1- 1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审批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办法有关情况的通知 2006-1- 1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6-1- 1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6-1- 14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    风险自负!
金牌通全站广告位
品牌通全站广告位

  再生服务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动态| 友情链接
客服专线:400-809-2099(转11)    E-mail:1984942759@qq.com
业务咨询QQ:1984942759   www.zssl.net @ 2013-2020 耗费2,539.063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