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导航 ┊ 再生服务 ┊ 国际系统 ┊ 手机版
再生塑料网
再生塑料业第一商务平台
供应 采购 现货 合作 公司库 环保审批 进口统计 培训 人才 百科 再生宝 子
站
PETPPPA PVC HDPE PMMA
价格 指数 快递 原料 知识库 网上学院 商务资料 资讯 论坛 博客 知道 ABSPC PSPOM LDPE 机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库 > 外贸进口 >> 紧急求购请拨打热线:400-809-2099   vip@zssl.net
 
基本资料:行业资料 塑机样本 原料参数 企业资料 贸易进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煤炭、钢材、水泥及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15   1956人次浏览    【 双击鼠标滚屏 】
 
      为增强煤炭、钢材、水泥及船舶等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缓解上述四个行业生产经营的困难,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调高煤炭等四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煤炭出口退税率调为9%,煤炭的具体范围仍按财税字〔1997〕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钢材出口退税率调为11%,但对列名企业销售到保税区“以产顶进”国产钢材的退税率仍按财税字〔1998〕53号文件执行;水泥出口退税率调为11%;船舶出口退税率调为14%
    二、本通知自1998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日期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注明的海关离境日期为准

                    请遵照执行

 相 关 信 息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机械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06-1- 15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机械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06-1- 15
•
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规范出口贸易和退税程序防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 2006-1- 15
•
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规范出口贸易和退税程序防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 2006-1- 1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 2006-1- 1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 2006-1- 15
•
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税贸协作努力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意见. 2006-1- 15
•
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税贸协作努力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意见. 2006-1- 15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    风险自负!
金牌通全站广告位
品牌通全站广告位

  再生服务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动态| 友情链接
客服专线:400-809-2099(转11)    E-mail:1984942759@qq.com
业务咨询QQ:1984942759   www.zssl.net @ 2013-2020 耗费4,523.438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