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导航 ┊ 再生服务 ┊ 国际系统 ┊ 手机版
再生塑料网
再生塑料业第一商务平台
供应 采购 现货 合作 公司库 环保审批 进口统计 培训 人才 百科 再生宝 子
站
PETPPPA PVC HDPE PMMA
价格 指数 快递 原料 知识库 网上学院 商务资料 资讯 论坛 博客 知道 ABSPC PSPOM LDPE 机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库 > 外贸进口 >> 紧急求购请拨打热线:400-809-2099   vip@zssl.net
 
基本资料:行业资料 塑机样本 原料参数 企业资料 贸易进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15   1720人次浏览    【 双击鼠标滚屏 】
 
     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老企业)出口货物的税收问题,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联合下发的《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84号)中作了明确规定,继续实行出口货物“不征不退”的免税办法到2000年底为止。现对财税字〔1998〕184号文件涉及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老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免税的审核审批管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装配产品后不直接出口,而是转让给另外一承接进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再加工装配出口的税收问题,即间接,出口免税问题,为便于政策的衔接,仍仅限于老企业之间开展的间接出口业务,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免征中间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三、对老企业利用外国政策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生产的中标机电产品,可按出口货物进行管理,实行“不征不退”的免税办法相应延长至2000年底为止

 相 关 信 息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单证录入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1- 1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单证录入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1- 1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1- 1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1- 1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纺织机械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2006-1- 1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纺织机械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2006-1- 15
•
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006-1- 15
•
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006-1- 15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    风险自负!
金牌通全站广告位
品牌通全站广告位

  再生服务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动态| 友情链接
客服专线:400-809-2099(转11)    E-mail:1984942759@qq.com
业务咨询QQ:1984942759   www.zssl.net @ 2013-2020 耗费1,980.469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