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导航
┊
再生服务
┊
国际系统
┊
手机版
再生塑料业第一商务平台
供应
采购
现货
合作
公司库
环保审批
进口统计
培训
人才
百科
再生宝
子
站
PET
PP
PA
PVC
HDPE
PMMA
价格
指数
快递
原料
知识库
网上学院
商务资料
资讯
论坛
博客
知道
ABS
PC
PS
POM
LDPE
机械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资料库
> 外贸进口 >>
紧急求购请拨打热线:400-809-2099 vip@zssl.net
基本资料:
行业资料
塑机样本
原料参数
企业资料
贸易进口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06/1/4
733
人次浏览
【 双击鼠标滚屏 】
受托方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持《代理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副本》,并提供“代理出口销售明细”等有关资料向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公室领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表格,按表格要求填列有关内容数据,加盖企业有关公章及签名后,报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公室审核,审核无核销的,应在外汇管理局办完外汇核销手续后,方能签发《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在其上注明“收已核销”字样。
相 关 信 息
【 收藏该信息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 向朋友推荐 】
•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需要办理什么备案手续
2006-1- 4
•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需要办理什么备案手续
2006-1- 4
•
关于出口退税的时间、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2006-1- 4
•
关于出口退税的时间、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2006-1- 4
•
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必须提供什么凭证
2006-1- 4
•
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必须提供什么凭证
2006-1- 4
•
如何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2006-1- 4
•
如何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2006-1- 4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 风险自负!
金牌通全站广告位
品牌通全站广告位
再生服务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动态
|
友情链接
客服专线:400-809-2099(转11) E-mail:1984942759@qq.com
业务咨询QQ:1984942759 www.zssl.net @ 2013-2020 耗费3,183.594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