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自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系统获悉,贵司所持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的AQSIQ“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即将到期。根据中国国家质检总局98号公告要求,持证单位必须在有效期期满前3-6个月提交延期申请。随着近期海关“绿篱行动”等信号折射表明,一方面废料行业会进入回暖期,贵司在废料贸易、加工领域的坚实基础,将会再次腾飞;另一方面中国管理部门对废料进口监管力度会更加严格,从电子监管系统的注册到繁琐苛刻的书面文件整理,每一个环节都尤为重要,都需要在专业的指导下完成。
□ 延期申请材料不合格或错失延期时机,AQSIQ证书资格将会自动失效。
□ 延期的流程和申请材料复杂,我京贸环达愿为您提供专业的延期服务,确保贵公司顺利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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